(资料图片)
台州疗养消费券
补贴对象
临海市外疗休养团队职工、临海市内旅行社。
补贴标准
(1)职工个人补贴标准:
①临海市内连续入住4晚,补助每位职工400元临海指定点消费券;
②临海市内连续入住2—3晚,补助每位职工300元临海指定点消费券。
(2)组团旅行社补贴标准:
对组织台州市外同一客源城市职工来临海疗休养,购票游览一个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年累计职工实际住宿总量达到300人/夜及以上、600人/夜及以上的,第一夜按当夜住宿总量分别给予50元/人、60元/人的奖励,第二夜按当夜住宿总量统一给予20元/人的奖励,第三夜开始按当夜住宿总量统一给予10元/人的奖励。人数按实际住宿人数计算。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