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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荥经县检察院为我们一家救急解困,让我们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被救助的困难妇女何某絮在办理司法救助金领取手续时激动地说。
5月30日,记者从荥经县检察院获悉,自2022年3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来,该院立足职能,进一步增强救助意识,加强与法院、公安、乡镇、妇联、民政等部门协作,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将司法救助融入国家对妇女权益保护大局,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5月初,荥经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摸排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中发现何某絮、李某连案件。何某絮与儿子孙某波、儿媳李某连于2018年上半年共同出资在荥经县花滩镇大理村富家山自家林地里修建养鸡场,林下放养数只原鸡、五黑一绿鸡。
2021年9月16日,养鸡场中600多只成年鸡被盗,经鉴定价值约13万元,案件至今尚未侦破。何某絮一家创办养鸡场花费了全家所有积蓄,目前养鸡场已停业1年,养鸡所用玉米、鸡饲料费用约5万元至今尚未结清。何某絮一家既无任何收入,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非常困难,同时何某絮的未成年女儿孙某萍及孙子孙某因无钱交学费面临辍学困境。荥经县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认为何某絮、李某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检察官指导何某絮、李某连填写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并申请启动司法救助工作程序。5月24日,荥经县检察院为困难妇女何某絮、李某连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荥经县检察院通过办案、线索移送、信访接待等途径收集困难妇女救助线索11条,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7 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周江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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