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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好老年人的切身利益,独山县民政局“三及时”落实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及时宣传。独山县民政局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独山花灯网、社区网格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线上宣传,重点宣传《独山县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独山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共发放1000余份相关资料,确保了这一惠及广大老年群体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和广泛性。
及时登记申报。对社区(村)的高龄老年人,及时通知老年人或其亲属带上老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社区(村)进行登记。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且亲属一时不在身边的,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核查和登记。对安置区搬迁户的高龄老年人,户籍仍在迁出地的,由井城街道与迁出镇对接后,方便老年人在迁入地社区进行登记。
及时发放高龄补贴。在走完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程序后,独山县民政局收到镇(街道)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审批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名单及所需发放资金汇总报独山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高龄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2023年5月,独山县发放高龄补贴367200元,6565人享受高龄补贴,其中90人为退休高龄老年人,扩大了高龄补贴的普惠面。
来源 | 独山县民政局
校对 | 刘牛
排版 | 罗娇
责编 | 施绍根
审发 |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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